根據有關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我單位對當事人清遠市清城區新城黃善松餐飲店在清遠市清城區鳳翔中路226號豪源美居6號樓首層商鋪04號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新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現將《行政處罰決定書》(橫荷罰決字〔2025〕45號)公告送達。
清遠市清城區新城黃善松餐飲店應自發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清遠市清城區橫荷街城管組辦公室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橫荷罰決字〔2025〕45號),逾期即視為送達。
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橫荷街道辦事處
2025年7月25日
(聯系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峽山西路302號中恒星月灣一期1號樓首層綜合行政執法辦,聯系電話:0763-3280257)